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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意對市政道路胡亂整改涉嫌違法
更新時間:2021-05-19 瀏覽次數:1145
大小新聞5月19日訊(通訊員 夏蕾)近日,市綜合執法局泉山中隊在巡查中發現發現有市民在福溪居南門的人行道上,發掘城市道路。執法人員請求施工人員出具《城市道路發掘答應證》,施工人員表示并未辦理審批。執法人員對當事人出示執法證件后,對現場停止檢驗勘驗,制造了現場勘驗筆錄,并對現場拍照片取證,同時下達《招遠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令矯正通知書》責令當事人立刻中止道路發掘行為。執法隊員告知施工人員,擅自發掘城市道路不只會損壞城市道路根底設備,形成交通事故,影響車輛、行人的正常通行及平安,而且會形成揚塵污染,影響市容環境。未經審批擅自發掘城市道路的行為違背了《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即使是施工量較小,沒有對道路停止大面積的發掘,也必需按規則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下一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將進一步加大對各類違法發掘城市道路行為的查處力度,同時也提示廣闊施工單位和市民請盲目恪守相關法律法規,做到文化施工,保護公共設備。
法律鏈接—違背《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城市道路范圍內制止下列行為:(一)擅自占用或者發掘城市道路;”之規則。 根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 :“違背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則,或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矯正,能夠處以2萬元以下的罰款;形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當賠償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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